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日前发布《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全面展示2024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概况和老龄事业各方面的发展状况。
2024年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0岁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8%。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0岁,比2023年提高了0.4岁,已位于世界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均比上年末有所增加;全国有15.93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242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6万亿元;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序发展,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在售各类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共1010款。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末,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达1878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超146万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8800家,护理服务人员约30万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6万个,养老床位合计799.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0万个,床位507.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5.7%),养老机构年末服务人数230.7万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6万个,床位291.5万张。
老年助餐服务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国老年助餐点达7.5万个。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2024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41亿,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截至202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超过8.5万对,医养结合机构超过8400家,其中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近3600家,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超过4800家,床位总数超过210万张。
银发经济提质扩容
2024年从事老年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企业注册7.76万家,优质企业品牌不断涌现,银发经济的市场规模不断提升。
截至2024年末,210个试点地区累计建设5188个便民生活圈,涉及零售、餐饮、养老、家政等商业网点137.1万个,服务居民1.18亿人。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列入家装厨卫“焕新”补贴,2024年累计补贴约130万件产品,争取补贴资金约30亿元。制订增开银发旅游列车行动计划,满足银发群体旅游服务需求。
老年友好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2024年,我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深化。在物理环境友好方面,持续优化老年人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2024年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1.45万个,共加装电梯2.96万部。
积极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截至2024年末,“十四五”期间累计支持20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积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截至2024年末,60周岁及以上“银发”网民数量1.56亿人,占网民数量比重约14.1%,截至2024年末,累计推动超50项适老化及无障碍专利免费开放,超过1亿台国产品牌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完成适老化改造,超3000个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网站和应用完成改造。扎实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实现2.85亿家庭用户开机看直播、便捷看电视。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4yue26ri,sunzhuobeiguaiandedaililvshisunwenxueduiwaixuancheng,“‘meiyi’zhuadaole,bangeyueneigongkaixiangxiqingkuang,yigegebeiguaiertongdeemengkaishidedifang”。4(4)月(yue)2(2)6(6)日(ri),(,)孙(sun)卓(zhuo)被(bei)拐(guai)案(an)的(de)代(dai)理(li)律(lv)师(shi)孙(sun)文(wen)学(xue)对(dui)外(wai)宣(xuan)称(cheng),(,)“(“)‘(‘)梅(mei)姨(yi)’(’)抓(zhua)到(dao)了(le),(,)半(ban)个(ge)月(yue)内(nei)公(gong)开(kai)详(xiang)细(xi)情(qing)况(kuang),(,)一(yi)个(ge)个(ge)被(bei)拐(guai)儿(er)童(tong)的(de)噩(e)梦(meng)开(kai)始(shi)的(de)地(di)方(fang)”(”)。(。)
贝嫂晒全家看演唱会合照
2015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法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与会人员就提出,“行政诉讼法要求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实际上这条形同虚设,并没有落到实处。建议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虽然法律作出了规定,但诉讼活动中出庭的往往都是代理律师或者一般工作人员。民告官,但是见不到官,这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司法实践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强烈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又不说明理由,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